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本行关联人王XX(身份证:5325021942XXXXXXXX),系本行关联人。现就关联情况汇报如下: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12月修订),村行与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按照一般关联交易进行。
交易内容:与关联方王任秀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未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关联交易类型:存款类,交易金额单笔30.68万元,共计两笔,金额共计61.35万元,分别占我行2023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3%和2.25%;累计交易金额合计152.54万元,占我行2023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60%。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本行现行存款利率定价情况,关联人王任秀执行利率与本行挂牌存款利率一样。
3、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存放利率按存放当期挂牌利率定价,没有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未违反关联交易禁止性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备注:
上述交易数据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口径统计,不包含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交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