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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服务协议》《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服务补充协议》,本公司委托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支持,服务费按年支付,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按照协议规定,本公司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度服务费76.81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2.73%,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76.8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93473149。营业范围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金融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鉴于上海农商银行持有本行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规定,该公司属本行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对上述关联方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已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声明。

  特此公告。

  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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